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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書來了

但是還有本 [失物之書] 還沒

話說為什麼會買這本書

其實純粹是因為它的陳敘 很符合我的想法

沒什麼大不了的

或許一生中我做的決定都在否定我 否定他人

但是我想 到頭來我只是怨天尤人 自怨自艾

我從就不是什麼 好人

也不到壞人= =

但我想現在我只能確定我是一個 [極度嚴重戀童癖] 的女人

那天我自己再失神拐了個小孩我也不意外

你看小孩多可愛壓

那水汪汪的眼黑白分明

細長的睫毛 Q到不行的滑嫩臉頰

還有那粉紅色 艷紅色的唇

天壓! 我發是我以後就算不結婚 也要有小孩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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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妮特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